容大感光(30057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后,现就该报告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前述论证分析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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