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300298):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9:05:25 中财网
原标题:三诺生物: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何竹子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竹子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0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竹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竹子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竹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何竹子先生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何竹子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何竹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心一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谈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谈波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何竹子先生的《辞职报告》;
2、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谈波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23年9月在海尔集团工作,先后历任海尔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内控中心财务专员、财务主管,合肥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经理,上海贝业新兄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盈康护理院、上海盈康养老院财务总监,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医疗平台财务经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先后担任逢时(青岛)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西安嘉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8月至2026年7月担任公司财务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谈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谈波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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