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002349):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按回购价格3.49元/股回购注销其所持限制性股票合计5.93万股;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3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31,128,308股变更为831,069,008股,注册资本由831,128,308元变更为831,069,00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98号国城生活广场A幢23层(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之工作日9:00-11:00,14:00-17:003.联系电话:0513-85609158 4.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