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000753):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同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7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 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 电力)按公开招标结果就漳州高新区圆山科技园项目永久用电工程 与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建投)签署《建设工 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总价为 3,254.4994万元。 鉴于漳龙建投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漳龙集团)的下属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6年 7月 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 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全票通过本次议案。公司于 同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张广宇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735692976G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宅前村官田 284号
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具有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承包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人: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高新区圆山科技园项目永久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漳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圆山大道以南,创意 路以东。 3.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永久用地工程专业分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内容:高新区圆山科技园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施工,包括但 不限于本工程内的电力配电系统、高压进线管线敷设、通信工程、智能化工程、高低压进线、高低压设备、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等设计图纸内所有的供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造价资料、设计更改通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6.合同总价:3,254.4994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暂约 37.4611万元、暂列金额 160.00万元。 7.合同工期:总工期 100日历天。 8.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 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和送电。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9.价款支付及结算: (1)按月进度拨款,由分包人报送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监理单位 审核确认后并经承包人审定后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不 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等); 2)项目完工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顺利通电且分包人提交完 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会议纪要)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等); 3)工程结算审核定稿,工程资料完整归档、供配电工程移交供 电局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 4)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 月)满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公开招标结果为依据,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的实施预计对公司 202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过去 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漳龙集团及其下属公 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5,056.73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展恒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漳州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等为漳龙集团下属公司提供工程业务,金额为 8,414.96万元;公司子公司漳州信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漳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商品销售业务,金额为 5,182.17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 四次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按公开招标结果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属于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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