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立股份(603038):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8:50:42 中财网
原标题:华立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6,000.00万元8,500.00万元
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4,000.00万元0
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1,500.00万元0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58,0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2.43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富立”)向华润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湾家居”)向华润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虹湾家居向广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5.7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9.6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1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额度为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实际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准。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类型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类型及 上市公司持股情况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100%持股91441900094938939F
法人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100%持股91441900MA52U0LR60

被担保 人名称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东莞市 华富立 装饰建 材有限 公司59,638.6815,767.1343,871.559,458.43742.6860,531.0117,402.1543,128.8646,714.223,264.65
虹湾家 居科技 有限公 司18,504.9813,553.544,951.4418,071.231,083.7220,692.6916,824.973,867.7245,711.981,587.6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东莞华富立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债务人担保金额债权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华富立6,000万元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

(二)公司为虹湾家居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债务人担保金额债权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虹湾家居4,000万元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

(三)公司为虹湾家居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债务人担保金额债权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虹湾家居1,5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担保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实质控制权,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133,500.00万元,剔除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人民币28,500.00万元以及孙公司对其控股股东的担保人民币47,000.00万元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58,0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43%。上述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