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易事特(300376):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6-05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在其官网(网址:https://www.gzcourt.gov.cn/)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易事特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公告》【(2025)粤01民初3178号】,截至目前,线上及线下登记的适格投资者总计12,242人,已完成登记的投资者均可通过线上查询自身适格情况及其损失测算金额;广州中院确定由林建龙、林晓东担任本案的代表人。 2、目前该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仍处于待审理阶段,尚未形成生效判决,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期间利润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或各方达成的调解结果为准。 一、普通代表人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01民初3178号】,10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及相关人员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23.50万元,广州中院认为本案符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情形,并确定了本案权利人范围。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关注到广州中院在其官网(网址: https://www.gzcourt.gov.cn/)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2025)粤01民初3178号】,广州中院通知在本案权利人范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发来的由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出具的《证券投资者损失测算咨询意见书》。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受广州中院委托,实际完成了12,675名权利登记投资者的损失测算,总损失约21,937.64万元。结合前述进展及公司前期针对投资者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情况,经测算需新增计提预计负债约19,432.71万元。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关注到广州中院在其官网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易事特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公告》【(2025)粤01民初3178号】,主要内容如下:(一)权利登记及损失测算情况 1、权利登记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5日,线上登记投资者人数12,744人(含重复登记的投资者)。 因被告对部分机构投资者的适格性提出异议,广州中院组织各方进行听证,确认以量化策略交易案涉股票的机构投资者不属于本案适格原告。经审核,线上登记的适格投资者人数为11,808人。 截至目前,线下登记(含补充登记)的投资者人数为798人(含重复登记的投资者)。经审核,线下登记的适格投资者人数为434人。 综上,线上及线下登记的适格投资者总计12,242人。已完成登记的投资者均可通过线上查询自身适格情况。 2、损失测算情况 广州中院已委托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对案涉虚假陈述导致各投资者的损失金额进行测算,已完成登记的投资者均可通过线上查询其损失金额。 3、线上查询指引 线上与线下登记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中国投资者网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服务平台,对适格情况及损失测算金额进行线上查询。 具体查询指引详见广州中院在其官网(网址:https://www.gzcourt.gov.cn/)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易事特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公告》【(2025)粤01民初3178号】。 (二)代表人的选任情况 广州中院已于2026年1月16日公告本案拟任的代表人林建龙、林晓东,截止至2026年2月15日公告期满,未收到投资者对拟任代表人提出异议。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州中院不再组织代表人推选,确定由林建龙、林晓东担任本案的代表人。现就代表人情况公告如下: 代表人:林建龙,男,1968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 代表人:林晓东,男,1974年9月1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 两代表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秦政,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代表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丘智健,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表人确定后,由代表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本案登记的权利人(含补登记权利人)发生效力。 三、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次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线上及线下登记的适格投资者总计12,242人。本次统计剔除了不适格投资者,并纳入补充登记投资者后,登记人数较前期测算规模仍略有下降。公司将结合本次案件进展审慎核实预计负债,或将对本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目前该案仍处于待审理阶段,尚未形成生效判决,已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与后续实际赔付金额可能存在偏差,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期间利润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或各方达成的调解结果为准。 针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事项,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积极配合广州中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投资者诉讼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情况、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中院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易事特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公告》【(2025)粤01民初3178号】。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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