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8:35:35 中财网
原标题:ST合纵: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ST合纵 公告编号:2026-04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7月24日,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江苏伟拓力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拓力”或“申请人”)送达的《关于申请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通知书》,通知公司被江苏伟拓力以债权人名义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预重整申请的文件,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会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在预重整程序中,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正式决定启动对公司的预重整工作,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6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江苏伟拓力的《关于申请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一中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江苏伟拓力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562894974J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林春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金属结构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申请人以公司逾期支付款项15,200,442元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三)申请人与公司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146947
法定代表人:刘泽刚
注册资本:1,072,018,687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弘安路87号院5号楼2层235室
经营范围: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登记机关审核为准).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196,086,933.014,214,057,669.04
负债总额5,131,180,460.815,096,866,106.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82,922,908.76119,753,905.24
项目名称2026年1-3月(未经审计)2025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288,422,376.471,663,135,478.74
营业利润-53,707,739.50-1,046,203,714.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6,854,141.52-894,627,863.83
三、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和公司将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同时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为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效率及可行性。

若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若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在管理人确定之后,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同时根据实践案例,为了增加重整成功的可能性,提高重整效率,可以提出预重整申请。

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是以挽救被重整企业,保留被重整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被重整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为目的,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等,使被重整企业摆脱财务和经营困境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审查预重整及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或预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关于申请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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