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尚品宅配(300616):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8:35:32 中财网
原标题:尚品宅配: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26-029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尚品”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新居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无锡维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授信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总额度,其中,公司对广州新居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5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及期限以担保方和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2026年5月19日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居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广州新居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已用担保额度为3,600万元(合同金额),可用担保额度为11,4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广州新居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已用担保额度为13,600万元(合同金额),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400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 人名称成立时间注册 地点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股权结 构
广州新 居网家 居科技 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新 居网”)2007-7-3广东 广州5,000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厨 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软件开发;家 居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地板销售;日用杂品销 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国内贸易 代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门窗销售;针纺织品 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日用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具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灯具销售; 广告制作;演出经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州尚 品持有 新居网 100%股 权
注: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1.广州新居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603,281,004.89629,191,494.56
负债总额436,805,955.80452,115,268.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32,361,108.80441,681,760.0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452,119.00403,176.49
净资产166,475,049.09177,076,225.82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2026年1-3月
营业收入560,220,939.87103,517,103.50
利润总额-46,535,295.57-6,561,929.32
净利润-64,257,876.50-4,924,206.9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债务人:广州新居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债权人在自2026年7月17日至2027年5月18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币种)壹亿元整(大写)为限。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签署的存续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24.81亿元,均为合并报表内单位之间的担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约为4.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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