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东箭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自愿承诺未来12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8:25:14 中财网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马永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东箭汇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盈投资”)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罗军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马永涛先生及汇盈投资、罗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合理反映,坚定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自愿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马永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职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397,631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5.64%,其中81,298,223股为高管锁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9.23%。汇盈投资为马永涛先生控制的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448,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5.4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罗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16,48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21%,其中16,512,362股为高管锁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91%。

3、马永涛先生、汇盈投资、罗军先生最近十二个月内均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1、自本承诺事项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主动减持本人/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若因被动情形导致股份减少的,本人/本企业将在知悉后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不以被动减持方式规避本承诺。

2、在上述承诺期内,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股权激励行权/解锁、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3、本承诺为本人/本企业作出的公开承诺,自签署并公告之日起生效。若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马永涛先生、广东东箭汇盈投资有限公司、罗军先生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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