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华大基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270,0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0208%,最高成交价格为36.8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5.3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4,217,840.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2 聚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00,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最高成交价为20.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5元/股,成交总金额122,436,400.9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2 永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和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7月24日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71,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87元/股,最低价为31.0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22,525.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东贝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贝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0.3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0.27元/股(含),自2026年6月30日起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2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9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11%,购买的最高价为7.98元/股、最低价为4.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293.244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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