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00241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2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扬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股)初步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50.41亿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84%。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会授权的分红条件,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专项评估报告》。 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专项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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