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00221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宏达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科技”),巨融科技实际控制人为林融升先生。 3、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巨融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林融升,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朱恩伟,其与一致行动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伦投资”)、龚锦娣、朱燕梅持股情况如下:
根据巨融科技与朱恩伟于2026年7月23日签署的《朱恩伟与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巨融科技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朱恩伟持有的上市公司21,623,78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根据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129,742,733股,本次发行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二、认购对象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融科技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林融升 84.99% 新疆巨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8.83% 巨融能源(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100% 北京巨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郝国栋 10% 90% 巨融科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巨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巨融科技的控股股东,林融升为巨融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巨融科技成立于2026年6月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巨融科技成立于2026年6月3日,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巨融科技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股票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金额、限售期、支付方式、协议的生效、违约责任条款等,协议的主要内容参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三节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四、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巨融科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林融升,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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