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000410):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9:45:28 中财网
原标题: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6-3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9:15至2026年8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A816会
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 (5)人
1.01选举周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郭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徐永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4选举张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5选举吴荣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 (3)人
2.01选举哈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吴凤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李佳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1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4.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4.03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非累积投票提案
4.04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

3.议案一、议案二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
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
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18日-20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传真:(024)25190877
(5)联系人:林晓琳
(6)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
附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2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附件1-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
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
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
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
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2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1
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1-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人 5填写票数  
1.01选举周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郭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徐永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吴荣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填写票数  
2.01选举哈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吴凤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佳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 案》   
4.00《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4.01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03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04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
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
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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