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3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9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9)。 2026年7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袁微微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为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函出具日,袁微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9.5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袁微微女士具备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等符合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事项提交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 2026 08 03 15:00 ()现场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2026 07 29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年 月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6年7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乐普大厦东塔2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袁微微女士提交的临时提案,已经2026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8日和2026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1.00、2.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5% 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7月30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ecurity@jwele.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会期半天。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 真: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security@jwele.com.cn 23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乐普大厦东塔 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24日 1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9”,投票简称为“智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8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2026 08 03 9:15—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https://wltp.cninfo.com.cn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03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类别: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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