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威唐工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7月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4)。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首次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23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8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3%,最高成交价为11.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5,96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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