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7月22日 20:35:26 中财网
原标题:奥比中光: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55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7日11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7日
至2026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表决的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但是股东会就下述事宜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即均可投一票: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更改公司主营业务;
7、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股东会对上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的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 应选董事() 人
2.01《选举黄源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肖振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陈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纪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周广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 (3)人
3.01《选举陈淡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曲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何浩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3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322奥比中光2026/8/3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8月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
88 20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号奥比科技大厦 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1
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02692
传真号码:0755-26419029
电子邮件:ir@orbbec.com
联系人:靳尚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7日召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7日召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黄源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肖振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陈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纪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周广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陈淡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曲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何浩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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