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力股份(60319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9:55:3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力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北路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区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53,482,1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3.212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金辉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4人,董事田桑因出差未列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周荷芳、李长安、程文明因出差未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252,913,29799.7756545,5000.215223,4000.009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何金辉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252,771,23299.7195
2.02选举廖发培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252,769,32699.7188
2.03选举汪时锋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252,768,92699.7186
2.04选举QUEKCHINGPONG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252,768,93099.7186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楼燕芬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52,769,42899.7188
3.02选举喻梅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52,769,43599.7188
3.03选举何建龙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52,770,92899.7194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增加 授信额度及 提供担保的 议案175,60023.5863545,50073.270723,4003.1430
2、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2.01选举何金辉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33,5354.5044
2.02选举廖发培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31,6294.2484
2.03选举汪时锋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31,2294.1946
2.04选举QUEKCHINGPONG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31,2334.1952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3.01选举楼燕芬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1,7314.2621
3.02选举喻梅女士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1,7384.2630
3.03选举何建龙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3,2314.463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01-2.04、3.01-3.03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3、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童楠、裘珺音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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