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9:53:55 中财网
原标题:芭田股份: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3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简称:芭田JLC5,期权代码:037911
2、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9,375,000份,行权价格为9.62元/份(调整后)。

3、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两期行权,根据业务办理情况,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7月27日起至2027年5月27日止。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可行权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期权为9,375,000份,行权价格为9.62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6-3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23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5年5月28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

5、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3元/份调整为10.3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32元/股调整为5.0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5元/份调整为10.19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19元/份调整为9.62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将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 左述情况,符合本项行 权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满 足本项行权条件。
3、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左 述情形,满足本项行权 条件。

4、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根据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得分(M)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行权比例(N)。 得分情况 (M) 行权安排 100分 90分 80分 0分 业绩 考核指标 12.00 亿 9.60亿 2025年净利 A≥ 元>A 元>A≥ 授予 润(A)不低 A<7.20 第一 12.00亿 ≥9.60 7.20亿 的股 于12.00亿元 亿元且 个行 元或B 亿元或 元或280 票期 或2025年销 B<210 权期 ≥350 350万 万吨>B 权 售量(B)不 万吨 万吨 吨>B ≥210万 低于350万吨 ≥280 吨 万吨 注:1、“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 它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销售量”指经审计的化学肥料、磷矿石、磷精矿、新能源材料等全 行业实物销售量;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销售量合计为176.52万吨。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M)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N)如下表 示: 公司业绩考核 M=100分 M=90分 M=80分 M=0分 得分(M) 公司层面可行 100% 90% 80% 0% 权比例(N)依据深圳久安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911,522,715.02元,同 时2025年销售量为 387.51万吨,所以对应 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得分100分,对应的公 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行权安排 得分情况 (M) 业绩 考核指标100分90分80分0分
 授予 的股 票期 权第一 个行 权期2025年净利 润(A)不低 于12.00亿元 或2025年销 售量(B)不 低于350万吨A≥ 12.00亿 元或B ≥350 万吨12.00 亿 元>A ≥9.60 亿元或 350万 吨>B ≥280 万吨9.60亿 元>A≥ 7.20亿 元或280 万吨>B ≥210万 吨A<7.20 亿元且 B<210 万吨
        
 公司业绩考核 得分(M)M=100分M=90分M=80分M=0分  
 公司层面可行 权比例(N)100%90%80%0%  
5、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2025年 个人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 分别对应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A B C D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共计166人,其中 1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而不满足行权条件,其 余151名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      
 考核结果ABCD  
行权比例(P)100%80%60%0דA”,对应的第一个 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 比例均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激励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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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2025
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3元/份调整为10.3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32元/股调整为5.0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2025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5元/份调整为10.19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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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份)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 (份)剩余在等待期的 股票期权数量 (份)
穆光远董事150,00075,00075,00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50 业务人员( 人)18,600,0009,300,0009,300,000 
合计(151人)18,750,0009,375,0009,375,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7年5月27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核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以及因公司或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原因导致行权期内部分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按规定行权,行权期限结束后,可行权但尚未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90,187,500元,其中:总股本增加9,375,000股,资本公积增加80,812,500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应自筹认购相应股票期权所需全部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其他事项说明
1、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其所持股份,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3、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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