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9:53:54 中财网
原标题:芭田股份: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3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3,3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74%。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7月27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按照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6-33)。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23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2025
公司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3元/份调整为10.3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32元/股调整为5.0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6、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5元/份调整为10.19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19元/份调整为9.62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将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1、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各为50%。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 左述情况,符合本项解 除限售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满足本 项解除限售条件。     
3、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截至目前,本次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左述情形,满足本项解 除限售条件。     
4、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根据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得分(M)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依据深圳久安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911,522,715.02元, 同时2025年销售量为 387.51万吨,所以对应 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 分100分,对应的公司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解除限售安排 得分情况 (M) 业绩 考核指标100分90分80分0分
限制 性股 票第一 个解 除限 售期2025年净利 润(A)不低 于12.00亿元 或2025年销 售量(B)不 低于350万吨A≥ 12.00亿 元或B ≥350 万吨12.00 亿 元>A ≥9.60 亿元或 350万 吨>B9.60亿 元>A≥ 7.20亿 元或280 万吨>B ≥210万 吨A<7.20 亿元且 B<210 万吨

    ≥280 万吨   
注:1、“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剔除本次及 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销售量”指经审计的化学肥料、磷矿石、磷精矿、新能源材料等 全行业实物销售量;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销售量合计为176.52万吨。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M)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如 下表示: 公司业绩考核 得分(M)区 M=100分 M=90分 M=80分 M=0分 间 公司层面解除 100% 90% 80% 0% 限售比例(N)       
 公司业绩考核 得分(M)区 间M=100分M=90分M=80分M=0分  
 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N)100%90%80%0%  
5、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2025 年个人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 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A B C D 解除限售比 100% 80% 60% 0 例(P)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共计9人,其中1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而不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其余8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全部为“A”, 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比例均为100%。      
 考核结果ABCD  
 解除限售比 例(P)100%80%6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3元/份调整为10.3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32元/股调整为5.0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5元/份调整为10.19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19元/份调整为9.62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7日。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股)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林维声副董事长、副 总裁333,336166,668166,668
黄德明董事、副总裁333,333166,666166,667
吴益辉常务副总裁333,333166,666166,667
郑宇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333,333166,666166,667
华建青副总裁333,333166,666166,667
冯军强副总裁333,333166,666166,667
胡茂灵财务负责人333,333166,666166,66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1人)333,333166,666166,667 
8 合计( 人)2,666,6671,333,3301,333,337 
注:(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于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及其他调整事项,相应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量(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82,854,85018.84-1,333,330181,521,52018.7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87,541,35781.161,333,330788,874,68781.29
三、总股本970,396,207100.000970,396,207100.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025
(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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