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调整“清源转债”转股价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需调整“清源转债”转股价格,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调整后转股价格:12.85元/股 ? “清源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7月23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63号文同意注册,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93号)同意,公司发行的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清源转债”,证券代码“11369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转股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31年4月7日。 根据《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 ” “ 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清源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2.93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一)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清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93元/股调整为12.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除息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清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清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86元/股调整为12.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26日(除息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清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转股价格调整事由 (一)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2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2024 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2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2025-057 号: )。 (三)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72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对“清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因此,公司本次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进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式为: P1=(P0+A×k)/(1+k) 依据本次回购注销情况,P0=12.82元/股;A为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A1=6.461元/股,A2=6.434元/股,A3=6.391元/股,A4=6.514元/股;k为回购注销的股数占回购注销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总股本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前且不考虑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股本来计算总股本:k1=-652,640/273,800,000≈-0.2384% k2=-46,260/273,147,360≈-0.0170% k3=-1,800/273,101,100≈-0.0007% k4=-465,450/273,101,100≈-0.1704% 即P1=(P0+A1×k1+A2×k2+A3×k3+A4×k4)/(1+k1+k2+k3+k4)≈12.85元/股 ” 12.82 /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清源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元股调整为12.85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6年7月23日起生效。 “清源转债”自2026年7月22日停止转股,2026年7月23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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