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鑫科技(688825):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21日 20:25:43 中财网
原标题:长鑫科技: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344号文同意注册。《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网站(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668,808.860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约为 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全部 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 股份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 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769,130.160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约为 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8.66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 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6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67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6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6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183,923,874股, 约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 2.7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后发行数量的 2.39%,获配金额为 1,592,780,748.84元。资管计 划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联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安排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参与 战略配售的数量均为 115,473,441股,均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 1.73%,均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 1.50%,获 配金额均为 999,999,999.06元。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 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 排
发行前每股收益0.03元(以 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0.0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0.0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以 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308.92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313.56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每股收益按 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5.06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4.78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0.94元(按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71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81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按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 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5,791,884.7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6,660,667.19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募集资金净额5,763,826.1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6,631,039.3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费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费用为 28,058.61万元,明细 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22,655.76万元;费用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 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 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2,175.94万元;费用以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为基础计算,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付款节点根据工作量情 况协商确定; (3)律师费:931.43万元;费用基于工作量、市场平均律师费 用水平等因素综合约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4)信息披露费用:562.2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733.21万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费用为 29,627.82万元, 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24,008.11万元;费用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 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 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2,175.94万元;费用以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为基础计算,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付款节点根据工作量情 况协商确定; (3)律师费:931.43万元;费用基于工作量、市场平均律师费 用水平等因素综合约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4)信息披露费用:562.2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950.07万元。 注:(1)以上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2)合计数与各分 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园联系电话0551-67189988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商)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10-89620567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10-56051587 010-56051595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21-23187109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551-62207156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755-81902089 0755-81902091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投资银行股票资本市 场部联系电话010-60840822 010-60840824 010-60840825



发行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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