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9:46:24 中财网
原标题:三友联众: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授予448.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6元/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除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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