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大华股份(00223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47,6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2,05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155,550万元。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付款、销售合同履约等日常经营业务或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等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各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滨江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BJBZ2026001),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与交行滨江支行在2026年7月20日至2029年7月20日期间签署的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担保期间为每一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高新支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6KRB301、26KRB302),约定:(1)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在《授信业务总协议》(编号:2026年总协字017号)项下所负担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2)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授信业务总协议》(编号:2026年总协字018号)项下所负担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前述保证期间均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业务协议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894,589.4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69%,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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