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300891):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6-042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朝阳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权益变动的总体情况系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朝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投资”)股权比例被动稀释及股份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朝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3.1739%减少至11.8021%;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持有公司52,696,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1739%)的朝阳投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下同)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2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2%,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3.00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973,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3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947,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8%,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2.0000%)。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自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5日期间,朝阳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8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8%,朝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由52,696,600股减少至47,209,200股,持股比例由13.1739%减少至11.8021%,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近日,公司收到朝阳投资出具的《朝阳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自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期间,朝阳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8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718%;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朝阳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朝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由52,696,600股减少至47,209,200股,持股比例由13.1739%减少至11.80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及股份被动稀释情况 朝阳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朝阳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3%,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0.0547%),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7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3262%),合计减持了5,48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1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3809%);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由400,008,254股增加至400,008,347股,朝阳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朝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由52,696,600股减少至47,209,200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3.1739%减少至11.8021%,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由13.2615%减少至11.8805%,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比例的计算基于截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最新总股本400,008,254股,以及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397,366,570股;(2)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比例的计算基于截至2026年7月17日公司最新总股本400,008,347股,以及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397,366,663股;(3)上述表格中相关数据的比例均按照当时公司总股本计算,计算结果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朝阳投资减持期间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且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主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朝阳投资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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