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00002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目 录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3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9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时 间:2026年8月6日14点45分开始 地 点:深房广场48A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陈明先生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 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陈明先生、沈开权 先生、钱忠先生、汪健飞先生、李文坤先生和彭兴庭先生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3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相关议案已经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 董事职责。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6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明先生,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建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 关系。 陈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沈开权先生,男,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 师。曾任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副书记。沈开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 沈开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钱忠先生,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本科,经济师。曾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研究室)主任、纪委委员、经营管理部 部长;现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董事、工会联合会主席、首席合规官。钱忠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钱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汪健飞先生,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董事、财务总监。汪健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 汪健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李文坤先生,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本科。曾任深圳市投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深 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现任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文 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李文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彭兴庭先生,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市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现任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部长,同时担任中国深圳对外贸 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深圳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彭兴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 彭兴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通过,现提名刘海峰先生、宋博通先生和何仲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 年。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一 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相关议案已经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6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海峰先生,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深 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一级合 伙人,同时担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深圳经济特 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海峰先生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刘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宋博通先生,男,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博士。曾任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设管理与房地产 系创系系主任、副院长、工会主席、党委书记,深圳大学基建部 主任;现任深圳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 深圳大学香港校区筹建领导小组成员,深圳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 主任,深圳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深圳 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同时担任深圳经济特区 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博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宋博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何仲先生,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专科,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中国 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深圳大华税务师事务所、 深圳诚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同时担任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 业协会财税专委会主任委员、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专业委员会 委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税收 疑难问题及其对策》讲师。 何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何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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