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60313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6:35:53 中财网
原标题:中重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七月
目录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以下简称“股东”):
为确保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本参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请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六、股东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各相关主体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八、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九、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以打“√”表示,并签上姓名。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未在表决票上签字等情形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依法计为“弃权”。

十、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9日14:45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9日
(3)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6-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
3、审议议案
4、推荐计票、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5、股东发言或提问
6、休会,汇总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7、宣布表决结果
8、宣读会议决议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10、宣布会议结束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系公司对标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交易所监管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薪酬管理体系所作的合规性优化与机制完善。核心修订内容涵盖三方面:一是优化薪酬结构与分配导向,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同时新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要求,绩效评价严格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并明确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及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的导向,强化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成效的深度绑定;二是强化合规约束与追责机制,新增财务错报追溯追回、违规履职薪酬扣减与全额/部分追回条款,同时规范董事、高管离职补偿约定,明确需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权益、严禁利益输送,进一步压实董事、高管的忠实勤勉义务,筑牢合规风控底线;三是对齐监管审批生效要求,将制度生效条件由原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明确本制度生效后原2026年1月版制度同步废止,确保制度制定程序与监管规则完全匹配。本次修订属于制度体系的合规性完善,不改变公司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与日常管理流程,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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