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星宇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 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宇股份”)董事会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关于提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周晓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周晓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周晓萍女士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近期股价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认真研究上述提议,并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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