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奕材(68878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奕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西安奕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3号),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7,800,000股,并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37,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873,182,4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4,617,58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83,722,4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07%,前述限售股锁定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9个月,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6年 7月 28日起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1)档位一: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6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9个月;(2)档位二: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4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3)档位三: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2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04,282,414股,其中限售期为 6个月的限售股数量为 20,559,964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0.51%,限售期为 9个月的限售股数量为 83,722,45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07%。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83,722,45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9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7月 28日。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西安奕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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