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0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建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51,879,79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9,164,66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2,715,13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7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8,285,93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570,8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2,715,13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7%。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607,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54%;反对1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13%;弃权105,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13,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7156%;反对1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8%;弃权105,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2.0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0,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231%;反对3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887%;弃权106,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0,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4.0231%;反对3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6887%;弃权106,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文倩、奚紫婷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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