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灵(30009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ST金灵 公告编号:2026-059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建国。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6名,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68,791,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1.125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1,152,409,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0.5486%;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51名,代表股份16,382,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576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上(含持股5%)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1名,代表股份16,382,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5764%。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需要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数共6个,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5,019,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反对3,69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8%;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10,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730%;反对3,69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32%;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5,019,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2%;反对3,69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8%;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10,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730%;反对3,69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32%;弃权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5,016,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0%;反对3,69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0%;弃权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53%;反对3,69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454%;弃权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4,73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反对3,69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0%;弃权3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602%;反对3,69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454%;弃权3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5,364,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7%;反对3,06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5%;弃权3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764%;反对3,06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92%;弃权3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4,73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2%;反对3,69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0%;弃权3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2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602%;反对3,69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454%;弃权3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4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4,760,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1%;反对3,69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8%;弃权3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5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914%;反对3,69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32%;弃权3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5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澍颖律师、赵国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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