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9:15:39 中财网

原标题:东阳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一、 本次重组的方案.................................................................................................. 9
二、 本次重组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22
三、 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 46
四、 本次重组的授权和批准.................................................................................... 47
五、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 48
六、 本次重组涉及的其他重要事项...................................................................... 107
七、 本次重组的实质条件...................................................................................... 109
八、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115
九、 信息披露.......................................................................................................... 118
十、 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及其资质...................................................................... 119
十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情况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20 十二、 结论意见...................................................................................................... 122
附件一:标的企业的对外股权投资........................................................................ 125
附件二:标的企业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及房屋................................................ 172 附件三:标的企业境内授权专利一览表................................................................ 181
附件四:标的企业境内注册商标一览表................................................................ 201
附件五:标的企业境内已登记软件著作权一览表................................................ 221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东阳光/上市公司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东实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之 控股股东
东数一号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共创一号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创二号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企业/标的公司东数一号、共创一号及共创二号;就本法律意 见书“五、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的第(四) 节至第(八)节而言,本法律意见书所称标的 企业/标的公司,包括标的企业本身及其下属公 司
标的资产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 额及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
东创未来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系东数一号 之全资子公司
东数三号宜昌东数三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东创未来 之全资子公司
河北思达歌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 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大同秦数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思达歌思达歌(上海)数据有限公司(曾用名:思达 歌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南通思达歌南通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梧桐数基梧桐数基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口思达柯张家口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
上海福来科斯上海福来科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秦数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秦淮数据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上海思达歌、南通思 达歌、梧桐数基、张家口思达柯、上海福来科 斯及河北秦数等主体
河北秦淮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歌怀来斯达歌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惠怀来斯达惠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俊怀来斯达俊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皓怀来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东怀来斯达东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华怀来斯达华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智怀来斯达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铮怀来斯达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科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铎怀来斯达铎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瑞怀来斯达瑞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盛怀来斯达盛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昕怀来斯达昕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琪怀来斯达琪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铭怀来斯达铭数据有限公司
韶关秦韶韶关秦韶科技有限公司
韶关秦源韶关秦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秦淮北京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大同秦灵大同秦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思探大同思探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怀来秦园怀来秦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秦淮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江苏秦淮江苏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思达歌江苏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秦淮深圳市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上海思达柯思达柯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河北思达科思达科河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秦梧乌兰察布秦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庆阳秦阳庆阳秦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庆阳秦淮庆阳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怀来惠智怀来惠智建筑有限公司
北京中寰宇通北京中寰宇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鲲鹏智维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梧桐数基山西梧桐数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信通运维山西信通运维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重要下属企东创未来、东数三号、秦淮数据一级子公司及
 占秦淮数据模拟合并口径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 20%以上的公司,包括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 上海思达歌、南通思达歌、梧桐数基、张家口 思达柯、上海福来科斯、河北秦数、北京秦淮、 大同秦灵、怀来秦园、大同秦淮、怀来斯达科、 上海思达柯
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灵丘 1、2期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一、二 期工程)
灵丘 3期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三期工程
灵丘 4期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四期工程
灵丘 5期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五期工程
灵丘 6期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六期工程
灵丘 7期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七期工程
灵丘 8期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八期工程
灵丘 9期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九期工程
总部基地 1期秦淮数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 2期秦淮数据总部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 3期秦淮数据总部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 4期秦淮数据总部基地四期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 5期秦淮数据总部基地五期建设项目
桑园 1期环首都·桑园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桑园 2期环首都·桑园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桑园 3期环首都·桑园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东花园 1至 4期新建新媒体大数据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东花园 5至 6期新建新媒体大数据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存瑞 1期环首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存瑞 2期环首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存瑞 3期环首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存瑞 4期环首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四期)
南通 1期长三角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技术产业基地一
南通 2期长三角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技术产业基地二
南通 3期长三角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技术产业基地三
庆阳项目秦淮数据零碳数据中心产业基地
东方一号宜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都宜私募湖北都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横琴源创珠海横琴源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今益杭州今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优盈共青城聚优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龙头福建龙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宜昌熙任宜昌市熙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宜陵一号宜都市宜陵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普通 合伙)
云锋新创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平潭发展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佛控汇创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宜都领丰宜都市领丰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创新厦门创新兴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创新福州创新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创新福建创新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华策福州华策新明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益二号宜都同益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益一号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富华明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16名东数一号股东,合 计持有东数一号 68.98%股权;同益一号及 8名 自然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共创一号 100%财产 份额;同益二号及 28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合计 持有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东阳光发行股份购买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 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 额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作为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东阳光向交易对方 发行对价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行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东阳光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配套融资东阳光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 价基准日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损益归属期间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 止的期间。但是在计算有关损益或者其他财务 数据时,如无另行约定,则指以下期间:如标 的资产交割日在当月 15日及以前,则指自评估 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 日的上月月末的期间;如标的资产交割日在当 月 16日及以后,则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 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的当月月末的期 间
报告期2024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2月 28日
报告期末2026年 2月 28日
标的资产交割日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公司(或其指定全 资子公司),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 续之日。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所 有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移至公司(或其指定全 资子公司)
本次发行完成日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对价股份 登记至交易对方在中登公司(定义见后)开立 的股票账户并在上交所(定义见后)上市之当 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 成日公司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登记至特 定对象在中登公司(定义见后)开立的股票账 户并在上交所(定义见后)上市之当日
评估基准日为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由上市公司和 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确认的对标的企业进行评估 的基准日,即 2026年 2月 28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26年 3月 6日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东 阳光与交易对方于 2026年 6月 15日签署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减值补偿协议》上市公司与东方一号、深东实于 2026年 6月 15 日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
《重组报告书》上市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东阳光 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审计报告》天健(定义见后)出具的《宜昌东数一号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备考合并审计报 告》(天健审〔2026〕11-481号)、《宜都共 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大资 产重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1-482号) 和《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 11-483号)
《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定义见后)出具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备考审阅报告》 (天健审〔2026〕11-484号)
《东数一号资产评估 报告》重庆坤元(定义见后)出具的《广东东阳光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宜昌东数 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重坤 元评[2026]103号)
《共创一号资产评估 报告》重庆坤元(定义见后)出具的《广东东阳光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宜都共创 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财产 份额涉及的该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4号)
《共创二号资产评估 报告》重庆坤元(定义见后)出具的《广东东阳光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宜都共创 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财产 份额涉及的该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5号)
《资产评估报告》《东数一号资产评估报告》、《共创一号资产 评估报告》和《共创二号资产评估报告》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法律顾问/嘉源/本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 构/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重庆坤元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XI’AN·武汉 WUHAN·长沙 CHANGSHA

致: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2-049
敬启者:
根据上市公司委托,本所担任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职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与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上市公司及本次重组相关方如下保证: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其提供给本所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对于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方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判断,并出具相关意见。

本所仅就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审计、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财务数据等专业事项,本所未被授权、亦无权发表任何评论。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上市公司在其为本次重组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其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基于上述内容,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的方案
根据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重组报告书》及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要
本次重组方案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东数一号 3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70%股权,东数一号系为收购秦淮数据 100%股权而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70.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秦淮数据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直接及间接取得东数一号70.00%股权的具体方式为:
(1)向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16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东数一号 68.98%股权;
(2)向同益一号及 8名自然人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其中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财产份额),从而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0.52%股权;
(3)向同益二号及 28名自然人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其中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元对价受让同益二号 0.17%的 GP财产份额),从而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0.50%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万元,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54名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 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如下: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30.3924.32
定价基准日前 60个交易日26.8521.48
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24.6019.68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9.68元/股,不低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54名交易对方。

其中,共创一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一号、共创二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二号未进行实缴出资,本次交易中拟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财产份额及同益二号 0.17%的 GP财产份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交易对方中除同益一号、同益二号外的 52名交易对方。

6、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及《重组报告书》,东数一号、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系为收购目标公司而设立的持股平台企业,除为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其中,共创一号持有东数一号 0.5217%股权,共创二号持有东数一号 0.4974%股权,东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收购并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东数一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东数一号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一号评估价值为1,243,248.92万元。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共创一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共创一号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共创一号评估价值为6,496.52万元。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共创二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共创二号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共创二号评估价值为6,193.81万元。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资产评估报告》,针对秦淮数据,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秦淮数据的评估价值。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及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的情况,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交易各方确定东数一号股东全部权益交易价格为 1,150,000.00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东数一号 68.9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93,280.00万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交易价格为 6,010.00万元,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交易价格为 5,730.00万元。

(2)支付方式及对价明细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54名交易对方支付对价,上市公司支付对价的明细如下:

序 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万元)
   现金对价 (万元)股份对价 (万元) 
1东方一号东数一号33.91%股权-390,000.00390,000.00
2都宜私募东数一号 9.68%股权-111,280.00111,280.00
3横琴源创东数一号 5.22%股权-60,000.0060,000.00
序 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万元)
   现金对价 (万元)股份对价 (万元) 
4杭州今益东数一号 4.35%股权-50,000.0050,000.00
5聚优盈东数一号 2.78%股权-32,000.0032,000.00
6福建龙头东数一号 2.61%股权-30,000.0030,000.00
7宜昌熙任东数一号 1.74%股权-20,000.0020,000.00
8宜陵一号东数一号 1.74%股权-20,000.0020,000.00
9云锋新创东数一号 1.74%股权-20,000.0020,000.00
10平潭发展东数一号 1.30%股权-15,000.0015,000.00
11佛控汇创东数一号 0.87%股权-10,000.0010,000.00
12厦门创新东数一号 0.87%股权-10,000.0010,000.00
13福州创新东数一号 0.87%股权-10,000.0010,000.00
14宜都领丰东数一号 0.43%股权-5,000.005,000.00
15福建创新东数一号 0.43%股权-5,000.005,000.00
16福州华策东数一号 0.43%股权-5,000.005,000.00
17张红伟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1,001.671,001.67
18卢宇新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1,001.671,001.67
19朱英伟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1,001.671,001.67
20邓新华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1,001.671,001.67
21唐新发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601.00601.00
22胡志东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601.00601.00
23周林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601.00601.00
24魏才良共创一号 3.33%财产份额-200.33200.33
25同益一号共创一号 0.17%财产份额-0.000.00
26袁英共创二号 10.47%财产份额-601.05601.05
27张志勇共创二号 8.73%财产份额-500.87500.87
28蒋均才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400.70400.70
29柴智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400.70400.70
30张维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400.70400.70
31翟剑锋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400.70400.70
32李文佳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300.52300.52
33郑弘书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300.52300.52
34孙宇恺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300.52300.52
序 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万元)
   现金对价 (万元)股份对价 (万元) 
35陈浩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200.35200.35
36张光芒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200.35200.35
37朱定海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200.35200.35
38何鑫共创二号 3.14%财产份额-180.31180.31
39刘耿豪共创二号 2.79%财产份额-160.28160.28
40王文钧共创二号 2.44%财产份额-140.24140.24
41陈俊浩共创二号 2.09%财产份额-120.21120.21
42张英俊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100.17100.17
43王瑾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100.17100.17
44李娟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100.17100.17
45林淘曦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100.17100.17
46唐火强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100.17100.17
47李义涛共创二号 1.40%财产份额-80.1480.14
48王静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60.1060.10
49王昌永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60.1060.10
50黄轩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60.1060.10
51钟章保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60.1060.10
52肖家宁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60.1060.10
53张重振共创二号 0.70%财产份额-40.0740.07
54同益二号共创二号 0.17%财产份额-0.000.00
合计-805,020.00805,020.00  
注:共创一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一号、共创二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二号未对合伙企业进行实缴出资,本次交易中拟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财产份额及同益二号 0.17%的 GP财产份额。共创一号、共创二号有限合伙人所持有财产份额的交易对价分别以其实缴出资金额占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计算得出。

7、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为409,054,851股,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具体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股份对价金额(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序号交易对方股份对价金额(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东方一号390,000.00198,170,731
2都宜私募111,280.0056,544,715
3横琴源创60,000.0030,487,804
4杭州今益50,000.0025,406,504
5聚优盈32,000.0016,260,162
6福建龙头30,000.0015,243,902
7宜昌熙任20,000.0010,162,601
8宜陵一号20,000.0010,162,601
9云锋新创20,000.0010,162,601
10平潭发展15,000.007,621,951
11佛控汇创10,000.005,081,300
12厦门创新10,000.005,081,300
13福州创新10,000.005,081,300
14宜都领丰5,000.002,540,650
15福建创新5,000.002,540,650
16福州华策5,000.002,540,650
17张红伟1,001.67508,976
18卢宇新1,001.67508,976
19朱英伟1,001.67508,976
20邓新华1,001.67508,976
21唐新发601.00305,386
22胡志东601.00305,386
23周林601.00305,386
24魏才良200.33101,795
25同益一号0.000.00
26袁英601.05305,411
27张志勇500.87254,509
28蒋均才400.70203,607
29柴智400.70203,607
30张维400.70203,607
31翟剑锋400.70203,607
32李文佳300.52152,705
序号交易对方股份对价金额(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33郑弘书300.52152,705
34孙宇恺300.52152,705
35陈浩200.35101,803
36张光芒200.35101,803
37朱定海200.35101,803
38何鑫180.3191,623
39刘耿豪160.2881,442
40王文钧140.2471,262
41陈俊浩120.2161,082
42张英俊100.1750,901
43王瑾100.1750,901
44李娟100.1750,901
45林淘曦100.1750,901
46唐火强100.1750,901
47李义涛80.1440,721
48王静60.1030,541
49王昌永60.1030,541
50黄轩60.1030,541
51钟章保60.1030,541
52肖家宁60.1030,541
53张重振40.0720,360
54同益二号0.000.00
合计805,020.00409,054,851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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