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智能(920174):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174 证券简称:五新智能 公告编号:2026-148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大元路37号五新总部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薪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通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召集、召开、审议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1,886,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5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杨贞柿、张维友、郑怀臣、周兰、刘敦文、肖汉斌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列席2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等事项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1,886,17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争艳、熊林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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