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诺麦博(688806):泰诺麦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泰诺麦博:泰诺麦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泰诺麦博 股票代码:688806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Zhuhai Trinomab Pharmaceutical Co.,Ltd.) (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6366号6#厂房一楼110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 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6年 7月 20日 特别提示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诺麦博”“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7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科创成长层》,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诺麦博尚未盈利,自上市之日起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普通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交易的,应当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首次参与交易前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由证券公司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个月至 36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限售期为 24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部分比例限售期为 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亦出具了股份限售的特别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一)关于股份锁定、持有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5,102.56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0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 2026年 7月 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医药制造业(C2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6.53倍。 截至 2026年 7月 7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研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字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14.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年摊薄后静态市研率为 19.3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年静态市研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23年、2024年和 2025年): (一)重大风险提示 1、药品的市场竞争风险 (1)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已于 2025年 2月在中国获批上市。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属于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其主要竞品为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HTIG、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F(ab’)、破伤风抗毒素 TAT,竞品在临床已应用多2 年,市场教育相对成熟、具有较高的临床知晓率,此外竞品相较于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价格偏低。 鉴于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系全球首款破伤风单克隆抗体药物,系全新的治疗机制,医生及患者群体对产品认知需依赖于公司的商业推广。虽然公司已组建了具备专业背景的体系化商业团队,但医生及患者群体仍需要经历一段时期才能对创新疗法的安全性、有效性形成合理、广泛认知。若后续公司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在临床应用未展现出明显竞争优势,或因公司商业化团队的学术推广能力不达预期,则存在无法获得广泛的医生、患者认同,导致产品市场渗透率提升缓慢、在市场竞争中无法取得有利地位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尚无针对破伤风发病后治疗药物上市,其他用于预防的破伤风单抗潜在竞品进展较快的包括智翔金泰的 GR2001(位于 NDA阶段)、百克生物的 A82/B86注射液(位于 II期),若竞品的研发及上市申请审批进度较快且上市后市场推广顺利,则亦将对公司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的市场份额产生一定冲击。 (2)其他候选药物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生物制药行业整体处于竞争激烈的态势,公司面临来自全球大型医药公司及生物制药公司的竞争。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公司正在开发的、位于 NDA阶段的重组抗呼吸道合胞病毒全人源单克隆抗体 TNM001所面向的适应症面临已上市药物和在研药物的竞争。全球范围已上市竞品包括阿斯利康制药的帕利珠单抗、阿斯利康制药和赛诺菲制药联合开发的尼塞韦单抗、默沙东制药的 Clesrovimab以及辉瑞的妊娠女性 RSV疫苗 Abrysvo(RSV-preF),在研药物中还面临中国位于 NDA阶段的瑞阳(山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 RB0026等潜在竞品的竞争。 若公司的竞争对手所开发及商业化的药物,比公司候选药物更加安全、有效,则公司可能面临商业机会减少的风险;若竞争对手开发的药物较公司的候选药物更快取得来自中国国家药监局、美国 FDA、欧洲 EMA或其他同类监管机构的批文,则可能比公司更快在相关战略市场构建起一定的市场地位及先发优势,对公司未来在相关市场的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其他在研候选药物的市场认可度亦受到相较其他替代疗法、其他同类竞品的临床优势、治疗成本、市场推广效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公司产品在前述因素中未能展现出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则可能无法获得医生、患者等相关方的充分认可。从而对公司的产品商业化与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药品生产规范及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的生产规范及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在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上市前,公司须进行充分的临床试验以证明候选药物在人体中的安全性及疗效,相关候选药物可能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引发不良事件,进而可能会引致公司或监管机构中断、延迟或终止相关临床试验,并有可能会导致与公司相关的申请或批准被延迟、被拒绝乃至被撤销。相关候选药物成功上市后,如若患者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引起不良反应事件,则亦可能导致公司声誉受损、被监管部门暂停销售相关产品、撤销批准或撤销与该产品相关的许可资质、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受到第三方追索、诉讼等。 3、新药研发风险 (1)候选药物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甚至失败的风险 创新药具有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不确定性高等特点,候选药物的临床前研究、早期临床以及注册性临床试验的阶段性数据不一定能准确预测产品最终能否成功上市,具有良好潜力的候选药物亦可能在进一步研究中因受适应症选择、患者群体选择、临床方案设计等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取得符合预期的有效性或安全性数据。目前公司多个候选药物正在开展临床前研究与多项临床试验,可能存在无法在临床前研究或早期临床试验取得理想试验数据,或者在早期研究取得良好数据但在进一步试验过程中结果不达预期甚至失败的情况。候选药物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甚至失败将对公司在研管线的开发及整体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候选药物无法成功或及时完成临床开发、获得上市批准的风险 作为创新生物药企业,候选药物能够成功或及时完成开发并上市销售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具备关键性影响,但相关在研管线能否成功上市销售受到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相关因素包括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科学性、相关临床试验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情况、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情况、临床试验的安全性与疗效数据情况、合同研究组织(CRO)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是否遵照试验方案履行相应职责等。若前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致使公司无法成功或及时完成候选药物的临床开发并获得上市批准,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TNM001-302试验用以支持的高危婴儿适应症可能无法获批的风险 TNM001 III期临床试验分为 TNM001-301(III期部分)、TNM001-302两项试验,分别面向 1岁以下非高危婴儿(即研究人群为 1岁以内的健康足月儿和晚期早产儿)和面向 1岁以内的高危婴儿人群。两项 III期临床试验将分别支持TNM001在非高危婴儿人群、高危婴儿人群适应症中的注册上市申请。其中,非高危人群占整个婴儿人群的大部分。 根据 II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TNM001-301的 III期临床试验达到了提前预设的主要临床终点,TNM001-302未达预设的主要临床终点。鉴于此,发行人参考 ICH E11A指南与同行业临床开发实践,将 TNM001-301(III期试验)中在健康足月儿和晚期早产儿中经确证的有效性外推至高危婴儿人群,以外推方法证明有效性。 2026年 2月,TNM001已以非高危及高危婴儿为适应症人群已递交 NDA并获受理,同时已纳入优先审评程序,目前位于审评阶段。但若在审评阶段 CDE最终不认可发行人对高危婴儿人群的外推分析、或 CDE不认为 TNM001-302提供了足够的临床证据,则 TNM001-302试验所支持的高危婴儿人群适应症的上市申请或将无法达成。 发行人提示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审评结论具有不确定性,发行人就CDE最终决定不作任何预测或保证。 4、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风险 创新生物药的开发及商业化效果将受到技术升级的影响。随着全球生物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相关治疗手段、技术手段等的变革,公司将面临来自全球范围内众多生物科技企业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可能开发出有效性或安全性更佳的产品。若竞争对手的相关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或者上市后取得市场的更高认可,将对公司在研管线造成较大冲击,甚至面临被市场淘汰或被迭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5、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销售收入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于2025年2月于中国获批上市,并于2025年 3月开始产生销售。公司目前仅有一款产品实现商业化,短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 一方面,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从获批上市到患者使用,需要经过省级平台挂网准入、供应体系搭建、医院准入及采购、处方行为转化等多个环节,产品在全国范围的商业化进程需要一定周期。另一方面,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系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领域的新治疗方案,其面临的竞品已在国内上市多年、具有较高的临床知晓率。若发行人商业化团队未能紧跟政策动向、把握市场竞争态势、及时且有效传递该产品的核心临床价值意义,市场拓展及学术推广方面的进展不达预期,则核心产品的市场渗透率爬坡将受到一定制约。此外,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的竞品销售价格较低,若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未能持续纳入医保目录,则可能导致患者支付意愿、市场可及性不达预期的情形。因此,公司存在营业收入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6、TNM001未来获批上市后可能存在销售收入不及预期的风险 (1)TNM001作为创新型生物药,存在未来商业化早期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TNM001(抗呼吸道合胞病毒 RSV单抗)注射液是公司自主开发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药物,注册分类为创新型生物药(治疗用生物制品 1类)。2026年 2月,TNM001正式获 NDA受理,并已纳入 CDE优先审评程序,目前处于 CDE审评过程中,尚未在中国境内获得药品注册批准。 创新生物药从获批上市、首方落地至形成规模化销售金额,需经历挂网准入、终端进院、市场教育、学术推广、商业团队建设及渠道布局等一系列过程,商业化早期销售爬坡周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在商业化准备阶段出现学术推广效果不及预期、终端医院准入进度迟缓,则会对商业化放量周期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TNM001上市后的临床价值认可度可能会受到其他竞品的临床优势、治疗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其未在真实世界数据中未能展现出明显的药物经济学竞争优势,则可能存在上市后无法获得临床医生、患者认可,进而影响医生的处方意愿,进一步导致无法实现预期销售收入的影响。 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创新药商业化早期的不确定性,审慎评估上述风险。 (2)TNM001可能存在未来市场空间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对于 TNM001收入规模的未来预测,也倚赖于对其所处市场空间的预测。TNM001所处市场空间模型预测基于对目标人群数量预测、RSV单抗药物渗透率、平均终端定价等多因素假设而作出。前述因素中,RSV单抗药物渗透率又受到多维度因素影响:第一,政策层面对 RSV单抗的重视度会影响药物渗透率,全球范围来看,2023年至今美国、西班牙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已通过免疫咨询专家委员会推荐尼塞韦单抗用于预防婴幼儿 RSV感染,并制定了相关指导意见,其中美国和西班牙已将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若未来 RSV单抗在中国未被纳入免疫规划或上市后无法进入医保目录,则将对药物渗透率产生不利影响;第二,行业权威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等指导方向与推荐级别,亦对药物渗透率有着一定影响,若未来行业权威指南标准对 RSV单抗的推荐意见有重大不利变化,则将对药物渗透率产生不利影响;第三,临床医生及患者对 RSV疾病感染严重程度、疾病负担的认知程度,亦是药物渗透速度的影响因素。若未来临床对药物的认知度不足、导致预防用药的意识不足,则将对渗透率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若未来实际目标人群规模、药物渗透率、终端定价等因素低于预期,则可能导致 TNM001市场空间不及预期、进一步导致无法实现 TNM001预期销售收入的影响。 7、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 (1)公司未来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2023年度、2024年度及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645.87万元、-51,476.83万元和-60,131.86万元。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 144,901.55万元。公司持续亏损主要系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专注于创新型生物药的开发,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不确定性高、资金投入大。 公司目前仅一款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获批上市且商业化时间较短。 产品获批上市后的销售放量主要取决于省级平台挂网准入速度、市场推广力度、终端对该药物的认同程度。同时,为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在研产品项目进度持续推进且有产品正在开展临床试验,公司研发强度和研发费用将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此外,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亦将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若公司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收入无法实现快速放量增长,或后续在研产品研发上市进程缓慢、在研产品上市后商业化不及预期,则公司上市后仍面临一定期间无法盈利及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公司持续亏损导致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0,365.59万元。公司经营收益、股东资本性投入等都会影响发行人净资产。由于公司目前尚未盈利且持续亏损,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股东资本性投入,则公司面临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3)公司未能实现盈利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第 4个完整会计年度已上市产品销售不达预期,则可能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条的财务状况条款,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二)发行人对未来的预测性信息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了关于公司核心药品及相关适应症的临床需求、市场空间、产品竞争力、竞争格局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未来实现盈利等诸多前瞻性陈述。尽管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力求预测性陈述的依据与假设均审慎与合理,但亦需提请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测性信息存在不确定性,不应被视为本公司的承诺与声明。 (三)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HUAXIN LIAO及其控制的泰诺管理、实际控制人郑伟宏及其控制的琴创世纪、琴创未来、琴创高新、琴创卓越、琴创超越承诺: 若发行人 2029年未能实现盈利(即上市当年至 2029年(含当年)的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均未实现盈利)或者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同)下滑 50%以上的,则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年度内不减持的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若发行人 2030年未能实现盈利(即上市当年至 2030年(含当年)的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均未实现盈利)或者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则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若发行人 2031年未能实现盈利(即上市当年至 2031年(含当年)的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均未实现盈利)或者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则在前两项基础上再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前述“届时所持股份”分别指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前取得,2029年、2030年和 2031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其他本次发行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附件/四、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研发进展最快的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已获批上市;TNM001预计在2027年获批上市。产品获批上市销售将驱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公司目前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短期内公司无法分红。公司实现盈利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6年 6月 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62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泰诺麦博 A股总股本为 46,054.619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51,025,660股于 2026年 7月 21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泰诺麦博”,证券代码为“688806”。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6年 7月 21日 (三)股票简称:泰诺麦博;扩位简称:泰诺麦博 (四)股票代码:68880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6,054.619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908.1928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102.566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0,952.0530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629.8754万股,具体情况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之“六、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配售部分,(1)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泰诺麦博家园 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1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发行人的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泰诺麦博家园 2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2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两档: 档位一(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 6个月、限售比例 3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档位二(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 6个月、限售比例 1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3,300.3660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175.7514万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本次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款第(五)项所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发行后市值约为 66.59亿元。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药品中:(1)公司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用于外伤暴露后破伤风紧急预防,是全球同类首创的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2025年 2月,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成功实现中国获批上市,为临床提供更安全、高效、可及性更高的抗破伤风毒素生物药,并为破伤风暴露人群提供更优的血液制品替代方案。 经临床数据验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相较于血液制品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具备更好的保护效力(起效快、保护时间长),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被 CDE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并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被 FDA纳入快速通道(Fast Track)资格,充分证明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在破伤风预防领域的革新性。(2)公司核心在研产品 TNM001用于非高危及高危婴儿 RSV感染预防。经临床前及临床数据验证,TNM001具有优秀的 RSV感染预防潜力,兼备较好的安全性。2026年 2月,TNM001以非高危及高危婴儿为适应症人群已递交 NDA并获受理,同时已纳入优先审评程序;TNM001上市后,有望为全国乃至全球婴儿 RSV感染的预防提供合理用药选择,减轻疾病负担。此外,公司仍有 2款候选药物 TNM009(抗神经生长因子 NGF单抗)及 TNM005(抗水痘-带状疱疹病毒 VZV单抗)已完成临床 I期试验,1款候选药物 TNM006(抗人巨细胞病毒HCMV单抗)已获批 IND,以及 3款候选药物处于临床前阶段。 综上,发行人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监事。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 2:上述间接持股数量系根据其对持股主体的持股比例折算,个别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限售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为郑伟宏和 HUAXIN LIAO。最近两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 2017年 1月 1日 HUAXIN LIAO、郑伟宏及泰诺有限签署的《联合创始人协议》,HUAXIN LIAO应保证在股东会及董事会召开前与郑伟宏充分协商沟通,以确保就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提案、表决等权利行使中与郑伟宏保持一致;并保证其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与郑伟宏在董事会中的表决等保持一致。如HUAXIN LIAO与郑伟宏不能就某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 HUAXIN LIAO(董事会中应连同 HUAXIN LIAO提名董事)应在该事项相关议案表决中投“弃权”票。 2023年 4月 19日与 2025年 9月 11日,HUAXIN LIAO、郑伟宏及泰诺有限签署《联合创始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与《联合创始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进一步约定修改上述条款,约定 HUAXIN LIAO作为公司联合创始人及董事,应保证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开前与郑伟宏充分协商沟通,以确保就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提案、表决等权利行使中与郑伟宏保持一致;并保证其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与郑伟宏在董事会中的表决等保持一致。未经 HUAXIN LIAO、郑伟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一方不得擅自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如 HUAXIN LIAO与郑伟宏经协商后仍不能就某事项达成一致意见,HUAXIN LIAO应当以郑伟宏的意见为准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 综上,2017年 1月《联合创始人协议》签署至今,郑伟宏与 HUAXIN LIAO就需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在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案或者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未曾发生未经郑伟宏与 HUAXIN LIAO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任一方擅自将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亦未曾发生 HUAXIN LIAO“弃权”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郑伟宏直接持有泰诺麦博 4.73%股权,并分别通过控制琴创世纪、琴创未来、琴创高新、琴创卓越、琴创超越间接控制泰诺麦博合计 11.11%的股权;HUAXIN LIAO直接持有泰诺麦博 14.15%股权,并通过控制泰诺管理间接控制泰诺麦博 3.11%的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郑伟宏、HUAXIN LIAO合计控制泰诺麦博 33.10%的股权。 1、郑伟宏
HUAXIN LIAO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一)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琴创高新、泰诺管理、琴创卓越、琴创超越为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员工持股平台;琴创领航为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琴创高新、泰诺管理、琴创卓越、琴创超越、琴创领航分别持有公司3.78%、2.64%、0.40%、0.40%、0.37%的股权。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者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1)琴创高新 琴创高新系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泰诺管理系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琴创卓越系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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