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68880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明)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强一股份 股票代码:6888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明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明先生与蒋春兰女士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股份分割所致,周明持股数量减少,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不变,合计控制的股份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11第六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第七节其他重要事项........................................................................................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明先生与蒋春兰女士婚姻关系解除,根据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约定而进行财产分割。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增加或减少其拥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明先生与蒋春兰女士已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根据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周明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3,569,078股股份,以及分别通过知强合一、众强行一、新沂强一间接持有的360,000股、40,000股、100,000股股份,合计为14,069,07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分割至蒋春兰女士名下。 为确保控制权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的有序运作,周明先生和蒋春兰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蒋春兰女士同意后续在公司股东会中与周明先生采取“一致行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行动上按照周明先生的要求和安排与周明先生保持一致,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重大决策会议的提名、提案、表决等事项上,均与周明先生的意见保持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周明先生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安排控制公司最多数量的股份,可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变化,不影响公司的有序运作,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与战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138,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5%,作为知强合一、众强行一、新沂强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分别为720,000股、80,000股、200,000股,合计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综上,周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28,138,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明先生作为知强合一、众强行一及新沂强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知强合一、众强行一及新沂强一间接控制公司13,4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此外周明先生还通过与刘明星、徐剑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公司股份3,553,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综上,周明先生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44,13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6%。周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报告书中的“持股比例”以报告书签署日总股本( 股)为基数,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股份皆为有限售条件的锁定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 根据周明先生与蒋春兰女士签署的离婚协议,周明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3,569,078股股份,以及分别通过知强合一、众强行一、新沂强一间接持有的360,000股、40,000股、100,000股股份,合计为14,069,078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0.86%,分割至蒋春兰女士名下。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持股平台的审批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周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69,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周明先生通过直接持股以及控制知强合一、众强行一、新沂强一、刘明星、徐剑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30,562,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8%。因周明先生已与蒋春兰女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故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控制公司股份44,13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2:本报告书中的“持股比例”以报告书签署日总股本(129,559,300股)为基数,保留两位小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锁定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明先生与蒋春兰女士将共同遵守并继续履行周明在《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相关承诺。 除上述限售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司法冻结或者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详情请见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周明先生及持股平台的情况 周明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一)除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职外,周明先生还担任圆周率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二)周明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已经履行诚信义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周明先生近三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六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七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一致行动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明(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明(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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