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300132):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青松股份”)根据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26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15: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1日、2026年7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第1.00、2.00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第3.00、4.00、5.00、6.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四),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842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以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骆棋辉、彭丽杉 联系电话:0760-22511366 传真:0760-22511377 电子邮箱:dsh@sz300132.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三)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展华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纺织工程(非织造布)专业,工学学士。曾任珠海三信水刺无纺布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部经理,广州市海珠区美之助无纺布制品厂厂长,自2004年起作为诺斯贝尔(中山)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诺斯贝尔(中山)无纺日化有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之一,曾任该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担任本公司代理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广东诺斯贝尔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及广东诺米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山诺斯贝尔日化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东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可普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化妆品行业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展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151,0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范展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3年12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处理决定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3号)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目前其已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世达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香港永安堂药行经理,香港永安堂地产总经理,香港参记燕窝公司总经理等,于2004年创立并担任诺斯贝尔(中山)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诺斯贝尔(中山)无纺日化有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2020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诺斯贝尔(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诺斯贝尔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董事,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及中山方原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世达先生通过个人独资公司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392,0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7%。除上述情况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清泉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会计信息与投资分析方向)、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曾任西华师范大学助教、讲师、江西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裕田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迪柯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清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钱晓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纺织专业。曾任天津工业大学(原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浩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昌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专职律师、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专职律师,现任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专职律师,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起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4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法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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