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301358):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时间:2026年07月17日 20:35:28 中财网
原标题:湖南裕能: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的全面性、代表性和创新性,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

第二条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发展,公司视董事会和全体员工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本政策旨在确保董事会成员和全体员工在性别、年龄、文化背景、专业技能及行业经验等方面保持均衡与多样性,列出指引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及为达致董事会和全体员工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和政策。

第三条本政策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全体员工的招募、选拔、培训、评估及日常管理过程,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政策声明
第四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阅及评估董事会的组成,并就委任公司新董事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等。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全体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将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在评估候选人时均以客观标准充分考量,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及全体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多元化的考量。

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和招聘员工时,会从不同层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和员工的多元化,这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才干、知识及服务任期,以及董事会不时认为相关及适用的任何其他因素。公司非常着重确保董事会成员的技能及经验组合均衡分布,以提供不同观点与角度、见解和提问,让董事会可以有效地履行其职务、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核心业务制定合适策略,以及配合董事会的继任计划及发展。为使董事会发挥其效能。

第三章 一般政策
第五条甄别董事及员工人选将会根据公司的提名政策进行,并同时考虑本政策。最终决定将会基于相关人选的长处及其可为董事会作出的贡献,在此过程中,全面衡量其对成员多元化的考量以及董事会的需要,不会只侧重单一的多元化层面。

董事会力求董事组合中有适当比例的成员具备本集团核心市场的直接经验以及反映本集团的策略。公司应避免单一性别董事会,若出现单一性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积极物色合资格的人选在合理的期间重新满足董事会多元化要求。

公司将持续重视女性人才的培养,在招聘各级别员工时注重性别多元化,为女性员工提供充分的发展机会。

第六条董事会成员及全体员工的提名、选举或聘任将基于一系列多元化相关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多元化构成: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才干、独立性、知识及服务年期等;
(二)董事会认为相关及适用于达致董事会成员及全体员工多元化的任何其他因素。

提名委员会也将确保董事职位甄选及提名均按适当的程序进行,以便能吸引更多元背景的人选供公司作出考虑。

第四章 监督与汇报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其职责,考察及提名董事候选人。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本政策及其实施情况,以确保政策行之有效,并在必要时向董事会汇报改进建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本政策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政策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冲突或不一致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政策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一条本政策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改。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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