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30137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6-037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1号通达海2号楼1层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建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242,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580,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合计持有公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62,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62,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郑建国先生、徐东惠女士、童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郑建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6,580,65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8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郑建国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徐东惠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6,588,05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3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7,43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1%。 徐东惠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童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6,580,6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8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童俊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吴青川先生、高来阳先生、陶先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吴青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6,587,44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2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6,82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1%。 吴青川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高来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6,581,24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62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 高来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陶先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46,580,65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8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2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陶先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常桂铷律师、谢文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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