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0022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 股东会议、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50, 依次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股东会”)及2026 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年 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H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述会议以 下合称“本次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公司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曹志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 4,223,788,64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 12,643,811股;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3,440,000股H股由公司持作 库存股份,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A股股份及H股库存股份 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207,704,836股,其中有表决权的A股股份3,437,572,437股,有表决权的H股股份 770,132,399股。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448名,代表股份数 1,357,752,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68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持有股份数 1,098,642,837股,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16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持有股份 890,446,062股,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824%;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持有股份数208,196,775 股,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3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4,438名,持有股份数259,109,328股, 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37%。 (二)2026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447名,代表 股份数1,149,555,39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40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持有 A股股份890,446,062股,占公司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77.46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4,438名,持有A股股份数259,109,328 股,占公司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22.5400%。 (三)2026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议 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 数208,196,739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339%。 董事曹志刚先生、曾宪芬先生、刘登清先生、苗兆光先生及余宁 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律师及点票监察员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股股东表决结果
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00项议案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该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故上述议案已获股东会通过。 (二)2026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该议案已获A 股类别股东会议通过。 (三)2026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议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该议案已获H 股类别股东会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刊载于《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吴琥律师、李琳楚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 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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