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太极实业(600667):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事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为原告。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涉案金额包括结算款和质保金6,396.15万元及利息。 自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为92,005.80万元(含本次诉讼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 ●由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调解、判决或结案,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因与云南能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建工”)、云南能投居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已被楚雄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具体情况如下:(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云南能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二:云南能投居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三: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二)案件概述 “楚雄市晶科能源10GW高效电池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为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云南能投建工,实际使用单位为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楚雄”),云南能投居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云南能投建工的唯一股东。 十一科技中标云南能投建工发包的“楚雄市晶科能源10GW高效电池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M2车间及附属栋机电装修专业分包工程”,中标价为19,650万元,双方签订了《机电设备采购合同》和《机电装修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签订后,十一科技依约进场施工,但因云南能投建工未能按约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导致十一科技产生材料涨价损失,并造成停窝工损失。此外,十一科技为满足云南能投建工及晶科楚雄的投产要求组织赶工,额外产生赶工费用。 案涉工程已竣工并移交使用,十一科技已递交结算资料。目前,云南能投建工尚未出具正式结算报告,亦未支付剩余价款,十一科技多次催促结算及付款均未果,遂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结算款和质保金63,961,547.53元及利息; 2、判令原告就案涉楚雄市晶科能源10GW高效电池片及基础配套设施(一期)M2车间及附属栋机电装修工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全部债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保函保险费由各被告承担。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自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公告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诉讼和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自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为92,005.80万元(含本次诉讼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 上述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中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调解、判决或结案,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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