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柳钢股份:柳钢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费用及相关事项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配行业常规结算模式,保障募投项目高效、有序推进,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合规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柳州钢2026 200 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发行价为4.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8.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55,047.8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744,95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6〕64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根据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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