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ST英飞(002528):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英飞拓”变更为“*ST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2023年度,公司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4)第010012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被中兴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00000194号)。 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94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9978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5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2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ST 002528 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 英飞”,证券代码仍为“ ”,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10%,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ST .股票简称:不变,仍为“ 英飞”。 3.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528”。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7月2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5号)。《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所载明的事项,对相关问题认真反思并督促管理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要求管理层采取措施全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经或计划进行的工作如下: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12月30日和2025年4月28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已对2019年度、2020年度相关报表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持续加强全员合规意识宣导和培训,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3.公司董事会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公司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奖惩制度》《应收应收账款事前、事中、事后风险过程管控,从源头上提高风险意识,定期对账,及时反馈客户信用和坏账风险,多部门协同,多方式催收,加大法务介入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财务部门确保准确核算应收账款并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趋势、回款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汇报催收进展并预警坏账风险。 5.围绕公司核心主业,积极创新,推动主业发展。持续以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促进业务增长。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6.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减少非必要支出;加强子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督导,借力政策加大力度清收清欠,加快现金回流;加强资产运营,对部分非核心、低效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回笼资金,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全力降本增效。 7.推进预重整及重整事项。为妥善化解公司风险,提振经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拟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通过实施司法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产业支持,化解公司债务及经营危机,帮助公司重获新生,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员工、广大债权人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四、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96000、86095586 联系传真:0755-86096151 电子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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