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海航科技(600751):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17日 17:40:47 中财网

原标题: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公告编号:临2026-035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航科技”)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0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并就问询函提及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在本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一:关于贸易业务。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41亿元,同比增长37.99%,主要因商品贸易业务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43亿元,同比增长90.42%,毛利率2.39%,同比减少0.70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1)贸易业务的具体内容、经营模式和细分产品收入占比,说明本期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毛利率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交易内容及金额等情况,并与上期情况进行对比,说明差异原因(如涉及);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是否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供应商及客户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结合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结算方式、货物流转情况,以及公司对贸易商品所承担的主要责任、主要风险1
及拥有的自主定价权程度等情况,说明公司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及其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贸易业务的具体内容、经营模式和细分产品收入占比,说明本期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毛利率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自2023年启动商品贸易业务,分为自营和代理两种模式,其中自营业务模式下公司承担货物转移过程中的主要风险,自行组织物流、仓储,采购总成本包含货款、中间环节费用(含物流费、港口费等),销售总额减去采购总成本即为业务毛利润,该模式下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代理业务模式下公司不承担货物转移过程中的主要风险,通常存在客户指定其供应商或供应商指定其客户的情况,在仓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损货差由上游供应商或下游客户承担,该模式下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2024年主要经营品类有矿产品业务、农产品业务(玉米、小麦等);由于矿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库存周转天数相对较长,而农产品市场波动相对小,周转天数相对较短,管理层基于整体收益稳定性的考虑和审慎防控风险的需要,在2025年通过增加对自营仓储的投入和上下游客户的延伸,进一步提升了农产品权重和区域市场的细分品类行业地位,并新开发了燃油贸易业务。2025年度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而毛利率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细分产品占比发生了较大变化。

鉴于农产品业务毛利率较低,为保障贸易业务毛利润总额增长,公司主动扩大业务规模。运营上,业务采用了租赁仓库、自行组织物流并深入销区直接对接饲料厂、养殖厂等终端客户,全程控货且自担风险,该种情况下依会计准则以总额法确认收入。

2025年农产品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带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大幅上升,详见下表:海航科技贸易业务主要品类收入利润情况表(单位:万元)

年份品类总收入其中:总额法 确认收入其中:净额法 确认收入总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
2024矿产品12,428.0810,698.931,729.1410,707.1813.85%22.68%
2024农产品42,369.9841,728.28641.7142,394.99-0.06%77.32%
合计54,798.0652,427.212,370.8553,102.17 100.00% 
2

综合毛利率:3.09%       
2025矿产品182.720182.72149.4618.20%0.18%
2025农产品103,336.05102,002.941,333.11101,703.251.58%99.03%
2025燃油贸易826.530826.530100.00%0.79%
合计104,345.30102,002.942,342.36101,852.71 100.00% 
综合毛利率:2.39%       
2024年度公司贸易业务实现营收5.48亿元,综合毛利率为3.09%。其中矿产品收入1.24亿元,占比22.68%;农产品业务收入4.24亿元,占比77.32%。

2025年度公司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43亿元,综合毛利率为2.39%。其中矿产品收入182.72万元,占比0.18%;农产品业务(玉米、小麦等)收入10.33亿元,占比99.03%;燃油贸易收入826.53万元,占比0.79%。

2024年农产品业务整体亏损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公司贸易团队在2023年底首次经营农产品贸易,在前期玉米收购备库时对市场判断经验不足,收储成本相对偏高,致使在2024年上半年玉米行情阶段性下跌过程中产生亏损;另一方面是公司在贸易业务行业尚未建立具备充分市场竞争力的上游采购渠道和下游终端销售客户资源,在经营过程中议价能力有限。2025年,公司持续加大农产品业务上下游渠道建设及客户拓展,不断优化交易环节、强化市场研判、提升服务品质和市场美誉度,并通过自建中转仓库等方式全力提升产品周转效率,最大程度降低了市场波动影响,成功实现农产品毛利由负转正、稳健运营。

2025年矿产品业务公司全部按照净额法核算,因部分矿产品业务境外采购和销售结算币种不同,汇率影响导致账面核算出现亏损计入成本,致使在净额法核算下产生相应成本。燃油贸易业务为代理业务,采购和销售全部为美元结算,因此采用净额法核算后毛利率为100%。

公司在2025年度扩大农产品业务量,由于农产品毛利率为1.58%,其收入占比高达99.03%,因此导致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整体毛利率同比降低,具备合理性。

二、公司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交易内容及金额等情况,并与上期情况3
进行对比,说明差异原因(如涉及);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是否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供应商及客户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㈠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

序 号客户全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内容交易金额 (亿元)
1广西中饲商贸有限 公司2011-11-02200万元200万元金龙洙(持股 70%)金龙洙农产品贸易1.35
2舟山华康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2022-08-11100000万元100000万元浙江华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 100%)陈德水、程新 平、徐小荣农产品贸易1.18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996-12-24213762.1097 万元213762.1097 万元厦门国贸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 38.34%)厦门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农产品贸易1.12
4天津建源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2016-04-065000万元5000万元建发(天津)有限 公司(持股60%)厦门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农产品贸易1.05
5大连谷船粮食贸易 有限公司2018-09-191000万元-秦明旭(持股 90%)秦明旭农产品贸易0.84
6河南牧原粮食贸易 有限公司2017-07-21230000万元230000万元牧原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 100%)秦英林农产品贸易0.63
7辽宁建霖实业有限 公司2020-04-03500万元500万元王志鹏(持股 35%)王志鹏农产品贸易0.38
8中农发(北京)粮 油有限公司2024-12-1310000万元5000万元中国牧工商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100%)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农产品贸易0.37
9博饱(苏州)商贸 有限公司2024-09-20500万元90万元兰建景(持股 98%)兰建景农产品贸易0.30
10盐城苏涛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2024-05-292500万元-郭党生(持股 80%)郭党生农产品贸易0.25
㈡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序号供应商全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内容交易金额 (亿元)
1长丰坦图农业有限 公司2022-06-01500万元-张喜娥(持股 100%)张喜娥农产品贸 易2.21
2江苏盐城港响水港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3-12-11200000万元200000万元江苏盐城港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盐城市人民政 府农产品贸 易1.03
4

3农安县丰业粮库2016-11-173000万元3000万元李岩丰(持股 100%)李岩丰农产品贸 易0.97
4五大连池市鼎沃粮 贸有限公司2021-11-17500万元500万元付友章(持股 100%)付友章农产品贸 易0.72
5辽宁华中粮食贸易 有限公司2017-08-081000万元500万元陶泽明(持股 80%)陶泽明农产品贸 易0.69
6北大荒粮食集团锦 州粮食贸易有限公 司2011-08-032000万元2000万元北大荒粮食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100%)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农产品贸 易0.43
7厦门夏商民昇贸易 有限公司2015-12-2850000万元50000万元厦门夏商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98%)厦门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农产品贸 易0.43
8大连津银谷粮食有 限公司2016-09-26500万元5万元尹中华(持股 99%)尹中华农产品贸 易0.42
9黑龙江维恒达商贸 有限公司2024-11-121000万元1000万元王雪(持股 100%)王雪农产品贸 易0.32
10黑龙江中垦鸿良农 业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2017-09-144000万元4000万元黑龙江鸿良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农产品贸 易0.29
㈢公司2024年度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

序 号客户全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内容交易金额 (亿元)
1江苏德龙镍业有限 公司2010-08-0220000万元20000万元戴笠(持股60%)戴笠矿产品贸易0.70
2黑龙江红兴隆农垦 鑫谷泰粮油贸易有 限公司2013-09-051000万元1000万元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农产品贸易0.62
3鸿云供应链有限责 任公司2018-05-3010000万元10000万元西航投(成都)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西安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农产品贸易0.58
4广西中饲商贸有限 公司2011-11-02200万元200万元金龙洙(持股70%)金龙洙农产品贸易0.44
5广州顺泽粮食贸易 有限公司2021-11-05500万元-牟小东(持股51%)牟小东农产品贸易0.39
6深圳市秉呈贸易有 限公司2017-09-15500万元-唐磊(持股100%)唐磊农产品贸易0.31
7中国华粮物流集团 北良有限公司1996-07-04369953.28 万元369953.28 万元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87.8804%)国务院农产品贸易0.30
8益海嘉里(武汉)粮 油工业有限公司2002-04-0319000万元19000万元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95%)郑有水农产品贸易0.24
5

9昆明谷悦田园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2020-08-2710000万元10000万元山东民生资源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中国民生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农产品贸易0.21
10响水县响安科技有 限公司2022-04-065000万元-江苏兴海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100%)响水县财政局 (响水县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 办公室)矿产品贸易0.21
㈣公司2024年度贸易业务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序号供应商全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内容交易金额 (亿元)
1长丰坦图农业有限 公司2022-06-01500万元-张喜娥(持股100%)张喜娥农产品贸易2.22
2重庆穗花食为天粮 油有限公司2011-08-173833万元500万元袁泽兰(持股100%)袁泽兰农产品贸易0.93
3天津铭浩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2021-07-055000万元-王树凯(持股100%)王树凯矿产品贸易0.49
4四川远大聚华实业 有限公司2009-11-2324700万元24700万元雷远大(持股比例97%)雷远大矿产品贸易0.40
5农安县丰业粮库2016-11-173000万元3000万元李岩丰(持股100%)李岩丰农产品贸易0.40
6四川蜀物蓉欧实业 有限公司2019-03-2950000万元40000万元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100%)四川省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农产品贸易0.36
7黑龙江中垦鸿良农 业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2017-09-144000万元4000万元黑龙江鸿良农业发展有限 公司(持股100%)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农产品贸易0.27
8杭实国贸投资(杭 州)有限公司2017-03-09100000万 元100000万 元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100%)杭州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农产品贸易0.24
9上海万汇矿产品有 限公司2016-05-165000万元5000万元欧阳岸(持股50%) 翁博(持股50%)欧阳岸、翁博矿产品贸易0.21
10中粮贸易辉南粮食 储运有限公司1989-05-183432.9420 59万元3432.9420 59万元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100%)国务院农产品贸易0.20
㈤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相较上一年度变化的原因6
公司2025年度前十大客户全部为农产品贸易客户,2024年度前十大客户8家为农产品贸易客户,2家为矿产品业务客户,2025年度前十大客户中较上年新增了9家。

2025年度前十大供应商全部为农产品贸易供应商,2024年度前十大供应商7家为农产品贸易供应商,3家为矿产品业务供应商,2025年度前十大供应商中较上年新增了7家,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品类有较大变化,大幅减少矿产品业务并全面转向玉米、小麦为主的农产品业务,因此,2025年度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全部为粮食贸易商、客户。

2.随着公司在农产品细分领域的规模增长及上下游客户口碑信誉提升(严格把控产品品质+货款快速结算),公司在不断完善各交易环节的同时,也同步启用“白、灰、黑”名单的动态客户评价机制,主动摒弃一些存在不良合作记录或实力偏弱的客户,保留部分实力和信誉良好的企业继续合作(如广西中饲商贸有限公司,为广西知名的民营粮食贸易商,其实控人同时经营其他农牧企业和物流企业,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同时,公司着力开发新客户,优先与大中型粮贸商、央企或地方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等合作,并且逐步向产业链终端企业延伸,如养殖企业牧原股份(002714)、粮食深加工企业华康股份(605077)等,以打通上下游全交易链条,确保风险可控、利润稳健。

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已识别并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9.22万元,占公司全年收入0.006%。基于粮食贸易行业经营存在贸易商同时对接产地上游供方与工厂、中小贸易商等下游需求方的情况,因此在行业内出现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或存在关联的情况时有发生,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2025年度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涉及两家,分别为河南牧原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牧原”)、长丰坦图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坦图”)。

河南牧原为牧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全资控股子公司,牧原股份是国内生猪养殖龙头企业,河南牧原既为牧原股份承担生猪饲料原材料采购,同时也在东北地区经营粮食贸易业务。公司作为辽宁营口地区玉米业务主要贸易商之一,与河南牧原合作日趋紧密,并长期为其提供原材料销售(交货地为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饲料厂),同时,公司也会在北方主要港口向其购买部分玉米。公司在20257
年度与河南牧原共计发生上下游重叠交易1笔,涉及交易规模944.39万元。采购结算模式为提货前支付全款,公司实际预付货款周期约5天,销售结算模式为公司交货并开具全额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因受公司开票额度影响,公司一般在开票后2个工作日内收到货款。

长丰坦图是公司优质的上游供应商,同时也在华南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

2025年公司与其发生上下游重叠交易1笔,系因长丰坦图在华南市场销售玉米时发生集装箱破损,无法正常交货,公司恰有存量集装箱玉米在港口堆存待售,长丰坦图临时紧急向公司进行了采购,涉及交易规模35.82万元。采购结算模式为收到供应商出库磅单后支付90%货款,结算且全额开具发票后支付剩余10%货款,公司实际在收到货物后才支付货款,不存在预付货款的情况,销售结算模式为提货前付清全部货款,不存在应收货款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存在客户与供应商关联的情况,共涉及7家客户和5家供应商分别存在关联关系,销售规模6,600.97万元,已识别并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194.62万元,占公司全年收入0.13%。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农安县天茂粮食有限公司、农安县广盈商贸有限公司合计销售规模3,109.79万元,结算模式为提货前支付全部货款,不存在应收货款的情况,关联供应商为农安县丰业粮库,采购规模2,980.93万元,结算模式为入库后支付90%货款,结算并收到全额发票后支付剩余10%货款,不存在预付货款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净额法确认收入128.86万元;
锦州金第粮食有限公司、锦州市鑫莱瑞商贸有限公司合计销售规模1,981.06万元,结算模式为提货前支付全部货款,不存在应收货款的情况,关联供应商为锦州嘉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规模1,942.46万元,结算模式为入库后支付90%货款,结算并收到全额发票后支付剩余10%货款,不存在预付货款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净额法确认收入38.61万元;
大连粟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规模725.82万元,结算模式为见水路运单后付90%货款,结算且全额开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公司实际在8天内收到尾款,关联供应商为大连中诚农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规模705.72万元,结算模式为公司8
收到铁路大票后支付90%货款,结算且全额开票后支付剩余10%货款,公司实际预付90%货款2天后收到货物,2025年度公司净额法确认收入20.10万元;
其余2家客户销售规模合计784.30万元,净额法确认收入7.04万元。以上客户的信用政策和供应商的预付货款情况均符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惯例。

以上客户均为小型民营粮食贸易商,自营仓储能力欠缺,其通常根据市场行情波动情况持有或者出售货物,通过短期价格差获利。公司作为辽宁营口区域内主要粮食贸易商之一,拥有10万吨级自营中转仓,锦州金第、农安广盈、大连粟丰等小型粮食贸易商会根据不同时间点自身持货情况或客户需求情况向公司出售或采购粮食产品赚取价差,公司根据价格、库存、销售情况等市场因素综合判断后决定是否与其进行交易。

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供应商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公司向关联方CWTInternationalLimited旗下MRITradingAG采购阴极铜等金属产品(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8)),2025年度公司与其累计开展三单阴极铜采购业务,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4,273.69万元。其中,两单业务已于2025年度完成销售并回款,2025年度净额法确认收入5.27万元,占全年收入0.00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一单业务存在其他应收款978.23万元,已于2026年1月完成销售并回款。除此之外,贸易业务供应商及客户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结合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结算方式、货物流转情况,以及公司对贸易商品所承担的主要责任、主要风险及拥有的自主定价权程度等情况,说明公司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及其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25年度,公司贸易业务主要经营品类为农产品贸易、燃油贸易、矿产品贸易。

农产品贸易业务模式:
公司2025年度农产品贸易的业务模式主要为“随行就市采销、以销定采、适当建库”的模式相结合。在东北等粮食产地收购玉米等商品,首先在营口、锦州等北方主要港口完成集港(集港的粮食可先入自营中转库暂存,能更好匹配船期和价格),9
然后自行报港装船作业,通过海运将货物运送至华东、华南、西南等区域销售,粮食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货。上述全业务流程由公司负责仓储、物流关键环节,全程承担货物风险,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另外有少量业务,一类是北方港口常见的平仓销售合同(指交货地点为指定港口或指定港口的指定船舶,粮源多来自港口附近中转库或港口库),一类是产地供应商负责供货并直接送达至公司指定客户(公司不负责仓储、物流),以上两类业务的货权转移过程具有瞬时性特征,在收入确认时采用净额法。

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销售结算周期一般为自单笔订单全部货物交付客户后3-7天,货到支付90%货款,发票开出并验收结算完毕后支付剩余10%货款,此外,部分客户(如终端饲料厂、养殖企业)要求发票全额开出后结清全部货款。

燃油贸易业务模式:
2025年度,公司作为船供燃油中间商,撮合燃油供应商(港口供应商或贸易商)和燃油需求方(航运公司)之间的交易,公司不直接生产、存储燃油,也不拥有运输船队,根据船舶的燃油补给需求,通过供需匹配进行燃油采购与销售,赚取中间利润。

典型业务流程为公司与客户沟通确认需求,明确燃油品类、需求量、补给港口、补给时间、销售单价及结算方式(预付或到付),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问价,约定采购量、交货港口、交货时间、采购单价,与客户需求匹配。供应商安排加油船为客户船舶加油。加油完成后,供应商向公司出具燃油加注确认单和发票,公司按约定的采购单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根据燃油加注确认单,按约定的销售单价向客户开具发票、收取货款,采购价与销售价的价差盈利(价差空间通常为每吨5-20美元,根据市场波动、采购量规模调整)即为公司利润。在交易过程中公司属于代理人身份,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矿产品业务模式:
公司从境外矿区代理商采购货物,船运至国内主要港口,货物到达保税区内,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货权凭证为正本海运提单,公司不负责报关进口。资金收付方式主要为:产区装船完毕出具海运提单→预付供应商货款→取得货权(正本海运提单)→货物到达目的港完成结算-保税区内货物销售回款→货权交接(正本海运提单传递至客户)。考虑到货权转移具有瞬时性特征,该类业务的收入核算方法统一采用“净10
额法”。境内内贸矿产品业务则是从受客商委托向国内贸易商采购,期间货物由第三 方货代独立监管,公司不承担货损货差及存货跌价等风险,销售时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包括自营和代理两种经营模式。 1.自营模式 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在商品转移前是否拥有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是否能够自主 选择客商及是否承担存货转移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等,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主要责任人” 身份,满足“主要责任人”身份的,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2.代理模式 对于代理采购或者代理销售,符合代理业务模式,该部分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 入。对于存在客户指定其供应商或供应商指定其客户的情况,公司无法自主选择对手 方,不符合“主要责任人”身份,该部分业务亦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商品贸易业务收入总额净额判断框架:公司商品贸易业务收入总额净额判定步骤具体说明:
⑴识别贸易业务合同类型

业务合同类型总额或净额判断
商品销售,如商品销售合同继续下一步判断,看是否满足以下6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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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公司业务模式的基础上,选取收入合同样本,对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和评估,对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评价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评价公司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身份为主要责任人,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身份为代理人,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3、获取公司营业收入明细表,结合产品类型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主要产品的毛利变动情况,本期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毛利率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贸易业务台账,核对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等,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模式等分析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变动原因;通过国家工商信息及企查查等网站查询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工商登记等公开信息资料,核查其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将贸易业务同种业务模式下供应商与客户进行对比分析,核查是否存在上下游重叠的情况;通过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查询贸易业务供应商及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供应商及客户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6、选取样本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确认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

二、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于2025年度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毛利率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变动、贸易业务供应商及客户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海航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公司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及其依据,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二:关于存货。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1.82亿元,同比增长8.64%,低于营业收入增幅,其中主要为库存商品1.37亿元,同比增长23.42%。此外,预付款项0.24亿元,同比增长147.03%,主要为购买库存商品预付定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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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曾使用的仓库名称、仓储地点、仓储容量、仓储费用、仓储合同交易对方及是否为关联方、仓库权属以及与各仓库签订仓储协议的起止期间;(2)按月列示各仓库的各类库存商品货物流转情况,包括期初结存金额、本期入库金额、入库来源、本期出库金额、出库去向、期末结存金额,如有跨仓库移库情形,请说明是否发生货权实质转移,并结合仓库运营情况及问题(1),说明库存商品周转情况和收入增长及仓储费用的匹配性;(3)预付款项前五名对象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利益方、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预付比例,结合交易背景、结算安排及行业惯例情况,说明公司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曾使用的仓库名称、仓储地点、仓储容量、仓储费用、仓储合同交易对方及是否为关联方、仓库权属以及与各仓库签订仓储协议的起止期间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产品业务,其中玉米、小麦等粮食业务合计收入金额10.33亿元,因此公司主要对玉米、小麦等粮食涉及的仓库进行分析;矿产品业务收入金额0.02亿,占商品贸易收入的0.18%,均为代理业务,因此对其仓库不展开列示。

公司2025年度玉米、小麦等粮食业务在2025年1-9月主要是租赁了国丰库、吉粮库进行中转,以上两个库退租后公司在2025年10月新租赁了中盐库,曾使用的仓库情况具体如下:

序 号仓库名称仓储地点仓储容 量仓储费 用仓储合同 交易对方是否为 关联方仓库权属仓储协议的起 止期间
1营口市鲅鱼圈 区国丰实业有 限公司(国丰 库)辽宁省营?市鲅?圈 区?港路与鲅?圈线 (铁路)交?北侧库区5万吨207.98 万元/年安徽省机 械化粮库营口市鲅鱼圈区国丰实业 有限公司2024年9月1 日-2025年8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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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吉
锦州吉粮运销 锦州吉粮 2025年10月27日,锦州 2024年10月
粮运销储备库院内 137.5万
2 储备库(吉粮 3万吨 运销储备 否 吉粮运销储备库更名为锦 8日-2025年(锦州市经济开发区 元/年
库) 库 州茂盛仓储物流有限公 10月8日
港区内)
司,实控人变更为个人。


3中盐营口盐业 物流配送有限 公司(中盐 库)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 区青龙山大街北段10万吨390万元 /年中盐营口 盐业物流 配送有限 公司中盐辽宁盐业有限公司2025年10月 1日-2027年 9月30日
除上述三个仓库外,公司通过将以上三库的粮食调拨出库或库外外采,通过海运将货物运达销区各卸货港港口码头(如响水港、重庆果园港等)待售。港口通常存在免堆期政策,公司堆存在港口的粮食在销售完成之前未超过免堆期,无需额外支付港口堆存费。如响水港免堆期政策为:粮食入库免堆15天,超期1-30天以每天0.10元/吨收取,超期31-60天以每天0.15元/吨收取,超期61天及以上每天0.2元/吨收取。

二、按月列示各仓库的各类库存商品货物流转情况,包括期初结存金额、本期入库金额、入库来源、本期出库金额、出库去向、期末结存金额,如有跨仓库移库情形,请说明是否发生货权实质转移,并结合仓库运营情况及问题(1),说明库存商品周转情况和收入增长及仓储费用的匹配性
公司2025年度贸易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产品业务,其中玉米、小麦等粮食业务合计收入金额10.33亿元,因此公司主要对玉米、小麦等粮食涉及的仓库进行分析。

公司2025年度玉米、小麦等粮食涉及的仓库出入库情况如下:
1.国丰库

2025年国丰库(单位:万元)       
时间期初金额入库金额 来源出库金额去向期末金额 
  采购入库 调拨入库      
     销售出库调拨出库  
1月5,212.01116.92 产地贸易商1,676.71 销售:贸易商4,232.66
   876.54松原玉米转运 296.10调:其他港口 
2月4,232.662,558.10 产地贸易商2,198.69 销售:贸易商4,672.95
   151.77松原玉米转运 70.90调:其他港口 
3月4,672.954,296.74 产地贸易商2,253.24 销售:贸易商6,512.20
      204.26调:其他港口 
4月6,512.202,044.10 产地贸易商2,680.05 销售:贸易商5,283.48
      592.77调:其他港口 
5月5,283.483,129.15 产地贸易商1,172.14 销售:贸易商、粮食深加 工企业6,196.43
      1,044.05调:其他港口 
6月6,196.436,371.73 产地贸易商6,000.54 销售:贸易商、粮食深加 工企业5,6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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