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300323):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拟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6-064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拟签署《专利许可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晶芯”或“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拟签署《专利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京东方将授予苏州晶芯实施MLED相关专利的权利,许可期限为10年,许可费用总计人民币5,292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分10年支付。 京东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晶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杨安乐先生、刘毅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专利许可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16602 5、注册资本:3,704,432.8064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7、成立日期:1993年4月9日 8、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
1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本次协议事项为京东方授予苏州晶芯MLED相关专利许可,本次许可协议的定价主要基于公司对于专利许可的专业评估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许可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许可方:苏州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 (二)专利许可的主要内容 京东方将以普通许可方式授予苏州晶芯实施MLED相关专利的权利,许可期限为10年,自许可协议生效日起算,该许可期限内,每个自然年度称为许可年度。许可费用总计人民币5,292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分10年支付。 目前《专利许可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在履行审批程序、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后在授权范围内与交易对方签署协议,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授予专利许可事项,有助于夯实该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实力,助力其经营平稳有序开展、市场拓展提质增效。本次专利许可交易定价公允、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专利许可事项外,公司与关联方京东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914.28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专利许可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考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授予专利许可事项,许可期限为10年,许可费用总计人民币5,292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分10年支付。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专利许可事项,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在《专利许可协议》实际履行完毕前,存在协议各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风险,亦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双方履约条件发生重大改变,引发协议变更、解除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