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豫光金铅(60053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16日 18:25:29 中财网
原标题: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6-05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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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江西源丰有色 金属有限公司5,000万元44,402.14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474,8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2.58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5年7月2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西源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

因授信业务到期,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与北京银行南昌分行重新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西源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402.1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源丰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6 12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1月23日和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无)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561057744X  
成立时间2010年08月27日  
注册地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金山路1号  
注册资本31185.8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 学品仓储,危险废物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 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常 用有色金属冶炼,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3月31日 /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99,434.7598,587.08
 负债总额89,340.6588,066.37
 资产净额10,094.1010,520.71
 营业收入39,274.56149,008.13
 净利润-483.16-13,299.56
注:上表营业收入按净额法口径列示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为江西源丰提供担保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债务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6260984的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5、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债权人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7、债权确定期间:本合同上述授信合同项下可发生具体业务的期间,即2026年7月15日至2027年7月14日,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8、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公司对江西源丰的预计担保额度;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5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2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69%;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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