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航控股(600221):海航控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合同签署主体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保证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事项 为了确保海航技术(债务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 (三)保证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四)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人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且其已为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26年互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43,867.87万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4.3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43,867.87万元,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4.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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