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宝馨(002514):重大诉讼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ST宝馨 公告编号:2026-05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为19,570,405.24元及相关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灌南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公司的纠纷案件((2026)苏0724民初4775号)。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清偿欠款19570405.24元; 2、请求判令被告以19570405.24元为基数,支付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实际计算); 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2025)苏0724破申17号民事裁定,受理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2025)苏0724破12号决定,指定北京市盈科(连云港)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法追收债权、管理财产。 管理人在核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时经审计机构核查发现,被告因买卖、资产调拨等事项,截止2025年4月尚欠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9570405.24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尽快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案件资料,积极应诉,同时加强与原告及法院的沟通协商,尽量降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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