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獐子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资金需求以及和岛一号基金合同与清算相关规定。 2、减持股份来源:和岛一号基金于2016年9月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11月5日;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窗口期或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则不得进行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和岛一号基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上述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7,5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6%。 (二)和岛一号基金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规定的大股东不得减持的情形,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限售承诺或其他股份转让限制性安排。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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