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琪科技(920176):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6年 5月 6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6年 6月 16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35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维琪科技”,股票代码为“920176”。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22.16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数量为 88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5,883.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5.0093%。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8.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794.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 一、本次发行申购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年 7月 13日(T日)结束。 (一)网上申购缴款情况 (1)有效申购数量:40,658,529,000股 (2)有效申购户数:568,113户 (3)网上有效申购倍数:5,116.21102倍 (二)网上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 79,470户,网上获配股数为 7,947,000股,网上获配金额为 176,105,520.00元,网上获配比例为0.0195457145%。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88.3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10.00%,发行价格为22.16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956.7280万元。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股份中,国信资管维琪科技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 12个月;其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3,103.16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1)保荐费用:300.00万元;(2)承销费用:1,654.77万元;参考市场承销保荐费率平均水平,综合考虑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意愿,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648.00万元;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3、律师费用:466.31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长期合作的意愿、律师的工作表现及工作量,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4、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34.08万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文锋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号南山智园 D3栋 2401 联系人:张永清 电话:0755-8670279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2940052 发行人: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日期:2026年 7月 16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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