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洲特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20:10:16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1(韩明先生)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5)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拟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拟减持比例及数量:不超过4,586,400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2、减持计划2(徐亮先生)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5)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拟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拟减持比例及数量:不超过458,640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3、其他
韩明先生、徐亮先生将分别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韩明先生、徐亮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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