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300432):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9:20:58 中财网
原标题:富临精工: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7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317,549.11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的部分)”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5,441.87万元(含本数),且不低于20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已将超出部分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调减”,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2、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同日,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按照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宁德时代同意依据相关协议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4、本次发行完成后,宁德时代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超过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德时代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宁德时代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宁德时代以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将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6年1月13日,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宁德时代持有公司的股份预计超过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德时代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宁德时代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宁德时代以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将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与宁德时代按照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宁德时代同意依据相关协议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3、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与宁德时代按照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宁德时代同意依据相关协议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二、战略投资者的股权结构
根据宁德时代披露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宁德时代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22.451,024,704,949
2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68761,315,474
3黄世霖境内自然人9.21420,388,947
4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境内一般法人6.23284,220,608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企业(有限合伙)   
5李平境内自然人4.33197,460,277
6HKSCCNOMINEESLIMITED境外法人3.42155,907,585
7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0.9141,400,000
8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0.6328,707,235
9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0.5525,014,393
10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境内一般法人0.5223,892,840
根据宁德时代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宁德时代控股股东为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瑞庭”),曾毓群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瑞庭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

根据宁德时代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6年3月31日,宁德时代接到控股股东厦门瑞庭通知,其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订了《上海交通大学“曾毓群教育基金”捐赠协议书》,厦门瑞庭拟向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宁德时代500万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前述捐赠股份产生的全部收益及所得资金将全部注入“曾毓群教育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上海交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2026年5月11日,宁德时代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厦门瑞庭向基金会捐赠其持有的公司500万股股份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捐赠过户完成后,厦门瑞庭持股数量变更为1,019,704,949股,持股比例变更为22.04%(计算持股比例时宁德时代总股本未剔除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三、《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2026年7月15日,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1、甲方: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签订时间:2026年7月15日
(二)认购金额及数量
乙方拟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5,441.87万元(含本数),且不低于200,000.00万元(含本数)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认购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为不超过233,149,124股(含本数),且不少于89,987,382股(含本数),具体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决定股数为准。

(三)其他
本补充协议系对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的补充和修改,本补充协议内容与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一执行或另行协商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与战略投资者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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